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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海口8月7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翟小功 胡坤坤 一四人團夥,在海口一齣租屋內,以換瓶蓋、貼上“青島2000”啤酒商標的方式將假冒“青島2000”的啤酒出售。今日,海口中院一審分別以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胡某甲、胡某乙等四人1年6個隨身碟月至1年1個月的有期徒刑。
  自2012年4月,張某明(另案處理)從福建某啤酒廠購買大量無品牌啤酒後運到海口市一棟出租屋內,以換瓶蓋、貼上“青島2000”啤酒商標的方式將假冒“青島2000”的啤酒對,以低價出售給海口市周邊鄉鎮小賣部。2012年4月、7月、8月,胡某甲與胡某乙受張某明的雇佣先後來到該窩點從事制假工作;2013年3月至5月,周某、游某以及胡某燕等四人(均另案處理)受張某明的雇佣相繼來到該窩點從事制假工作。  (原標題:法制網新竹買房首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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